这些年习惯写东西了,跑步这种从来没想过的运动,居然进行了一年,而且毫不费力,没道理不写点什么。
喜欢上跑步,绝对是意外,一向笃信生命在于静止的我,虽然看过几乎所有在电视上能够见到的运动项目,也都略知一二,也喜欢看马拉松比赛,却从来不曾想过自己会在有生之年喜欢上跑步,而且有种“根本停不下来”的感觉,这真真切切的是一场意外。忽然间回首,却已经一年了,去年7 月7日,踩着阿迪的清风,跑出了平生的第一个5公里,然后就没有停下来。
作为理工男,有着一向的刨根问底模式,兵马未动,理论先行,跑步圣经论坛蛰伏一月,把最基本的观点翻看一遍,还有一本乔治·希恩的《跑步圣经》,一个月的时间,基本知道了跑步训练的各大流派,各注意事项,然后,开始!
40分,5公里,这不是一个很好的起点,与我走路的速度差不多,当然在论坛里来说,或者说这个跑友圈子来说,穿上鞋跑出家门,是必需的第一步。对于我来说,这是一个神奇的开始,四十分钟,没有停歇,虽然速度不咋滴,始终在跑步,而且是最长的一次,拖着90公斤的体重。第一次,不敢贪心,以一种尽可能慢的速度,完成了之前不敢想象的距离,那一刻知道自己可以跑步了。而运动生理学则提供一个更重要的论据,在这个时间之后,人体会分泌一种叫做内啡肽的物质,令人兴奋,而那一刻我确实有一种兴奋,两条腿有一种打转的感觉,停不下来。
有了一个良好的开始,就有了随之而来的后续行动,烧钱买鞋,第二天恰好下雨,去附近的商场买了一双李宁跑鞋,周末更是烧了一双Asics的Nimbus,真正的减震跑鞋,软到踩在屎上的感觉,感谢这双A记的跑鞋,在我最肥的时候,避免了一些可能的伤害。建立一个习惯,据说需要21天,而我确实二十多天没有停歇,从一次的5公里,迅速升到了10公里,没有遵守所谓的每周提高10%量的规则,也没有每周有一两天休息的说法,总之想跑就跑,没有半分勉强,当然水平有限,想要跑得更多,也没有能力。
在跑步之初,首先选定的跑步方式就是最大有氧跑,也就是通常说的MAF180 训练法,跑得慢跑得多,两大原则。因为有氧的定义与心跳有关,于是心率表就进入采购名录,迪卡侬的入门级,很快被专业的GPS手表替代,亚马逊促销,台湾产的Bryton以适合的性价比成为我的目标(本意是garmin,Suunto的价格太变态,不过同桌说健康投资,于是OK!),这是跑步的第二个月,也是MAF的真正实施。一如江湖传言,等到适应MAF的节奏,那种不紧不慢的速度,永不疲倦,渐渐心率超出的提示音越来越少,跑步的距离也渐渐延长,三个月后,有了第一个半程马拉松,两个半小时,不算好,但是完成了,而且没有疲劳的感觉。此后,连续几个月,都会跑一个半马,直到今年三月。
该来的会来,那个时候也终于面临了最大的困难,膝盖疼痛,起立下楼梯都变得困难起来。不同于他人的运动量导致受伤,我是之前运动缺量,在跑步之前就是膝盖疼,所以很大程度是膝关节润滑不够,另一方面则是大体重的风险,而另外一个问题则是MAF训练法所忽视的,因为速度慢,脚落地停留时间长,对于膝盖的冲击反而更大,于是开始纠正跑步姿势,找到了《姿势跑法》,罗曼诺夫博士的解释颇有道理,能够说服我,之后他的跑法与MAF成为我跑步的两大基础,到年底,膝盖反而没事了。
入冬,是跑步的一大挑战,也是北方地区的跑友们的挑战,不少人选择减少,一切视天气而定,在一个零下五度,五六级大风天的晚上,有点飞沙走石,我毅然冲了出去,那是一个悲催的晚上,GPS手表在低温下白屏了,提示音依然存在,屏幕上什么也看不见,白花花一片,联想手机在那时也电力耗尽,关机了,于是蒙着跑,一个稀里糊涂的十公里,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十公里,之后的冬日里,几乎风雨无阻,手表白屏的故事后来还是发生过,不过淡定许多,等到年关将近,北京开始空城,人少车少,于是有了一个月的“压马路”,那叫一个舒爽。
渐渐地,跑步成为了生活的一部分,然后发现其实这是一项适合自己的运动,物理学里面静止是速度为零的匀速直线运动,在我几乎匀速的奔跑过程中,于是有了一种移动版的冥想,于是跑步成为必选项目,只要天气允许,一定会出去跑上一个来小时,心肺功能渐渐改善,同样心率下,速度渐渐提高,然后就是平台期。年过四十,运动的能力巅峰已过,虽然起点比较低,毕竟可提高的可能性有限。而通常建议的那些交叉训练什么的,我都没有兴趣,我只是喜欢上了跑步,既不关心成绩,也不在意比赛,甚至于那些具备社交功能的跑步软件App,其中的社交功能基本被我关闭,我不需要别人支持,也不需要与人比拼,我只是需要跑步。
一个人的跑步,适合胡思乱想,适合高大上的哲学思考,也可以很功利地只为健康减肥,对于喜欢孤独的我来说,跑步反倒成为最适合的项目。我依然不是一个热爱运动的人,跑步只是给了我一个人安静思考的空间,打开Endomondo的记录,这一年里的行程已经奔向3000公里,对于一个零起点的中年男人来说,这个成绩相当不赖。
一年,对于跑步,引发很多感受,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:你喜欢的不一定是你擅长的,错误的方法,可以在一开始就扼杀一个人的兴趣。我从来不擅长跑步,也畏惧跑步,然而在中年时分,因为选择了适合的方法,结果一发不可收拾。我们取得的成就,可能是兴趣的诱发因素,但并不是全部,真正的兴趣一定是合乎你的内心,在几乎绝大多数的人都谈到坚持这个话题的时候,我从来没有一次出现过坚持的念头,Just Do It!耐克的广告词很贴切,理由是I'm Loving It!麦当劳说得很对。这一年里,孩子要中考,我却愈发淡定,顺便训练她通过了八百米的中考,同样一个体育渣,这算是额外的收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