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人题材的电影,如果都由美国人来饰演,其实很好玩,前些时间,一部好莱坞的老电影忽然间红了一下,于是上网搜罗,看了一眼,挺好玩。
这部电影其实挺强大的,小说原作是赛珍珠,诺贝尔文学奖得主,是个熟知中国,对中国颇有感情的友邦人士。小说的背景是抗战时期,作者本人恰好在华,场景并不陌生,只是视角会有所不同。电影由奥斯卡影后凯瑟琳赫本领衔,获得奥斯卡最佳女配角的提名,从片中的表现来看,这位饰演婆婆的美国女士,确实很出彩,换句话说,全世界的老太太,在某些基本情感上并无分别,这是表演成功的一部分原因。
一群美国人,穿着中国农村的粗布衣服,喊着革命口号,如今看来,会觉得有点滑稽。不过,无论激进还是平和,都是人性的常态,在人群中,总是有着各种各样的人,他们对于同一件事,甚至会有着截然不同的看法,即使他们是一家人,这一点来说,其实没有种族差异,而这也是电影可以让人接受的一面。
电影本身算不得好电影,几十年过去,也不算叫响,也算是时间对于电影的一种评价,即使有着名作家影后,也不过如此。当时看的时候,对于其中一段对话,我个人觉得有点意思,起码是之前从未想过的,关于杀人,也关于战争。这个剧中的一家之主是个爱好和平的老人,希望回到从前的生活,赫本饰演的儿媳妇是新晋的妈妈,也是一个游击队长性质的抗日领导人,断然否定了公公的想法。因为战争来临,保卫家乡,打击侵略者,理有固然是非常正义,但是毕竟要杀人,一边哺育着生命,满怀的柔情;另一边,要硬起心肠,毫不留情地杀人,对于个人来说是一个分裂的世界。和平终将来到,等到手上沾满鲜血,其实已经回不到从前。
万事开头难,这事情对于杀人也是如此,新兵上战场,面对杀人与被杀,其实就是一个很大的心理挑战,也包括一生的价值观重建,杀人,其实是一个大问题,这在基督教文化里尤其如此,所以在废除死刑方面,这些国家相应也走在前面。
《圣经》一开始,亚当夏娃被赶出伊甸园之后,有了孩子,便是该隐,该隐后来杀了兄弟亚伯,如果按照一命抵一命的做法,意味着亚当夏娃先失去一个儿子,还要失去一个儿子,这并非是一个好结局,所以上帝裁决流放且任何人不得杀他。这是一个反对死刑者经常引用的例子,杀人并不能令死者复活,从结果来说,死刑并非是个好选择。
世界各地都有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报复性说法,也有冤冤相报何时了的认识,但是心理上过不去以命相抵,复仇的心理逻辑,大概与人类的历史一样久远。对于杀人者的死刑判决,在某种程度上是国家出面,替代了上帝的角色,为死者行使复仇,避免个人复仇的无限循环,这在社会进步的意义上,还是积极的,但是长久的看,依然无法解决死而复生的问题,无非是增加生命的付出,这对于整个社会来说,未必算得上益处。
死刑的特点,是一旦执行,结果就不可修改,因为不可逆,所以死刑的优点是有威慑力,缺点是一旦错了,就无法修改,因此现实社会中,尽管反对死刑的呼声日渐升高,其实从操作的角度,依然还是保留死刑,但是谨慎使用,这是一个现实理性的选择。
杀死城管的小贩被判了死刑,在现有法律基础上,并没有太过分的说法,深究起来是一场制度的悲剧,大家都是受害者,两个家庭已然破碎,杀人者小贩的家庭则是在破碎边缘,随着死刑的最终执行,也终于碎了,一切的救济,都无法使破碎复原。杀人偿命,依然是原始的逻辑,朴素直白,有着一股子不容辩驳的力量,这个与深层次的问题毫无关系,除了以暴易暴,却实现不了以杀止杀。全世界的价值都不会鼓吹杀人,杀人是一种手段,而不是必须的目的。小贩的死,无非彰显城管的必要性,作为一种警示,当然也是一种权力的宣告。
昨天从微博看到的消息,一天的纠结。我不认识他们任何人,他们的死生于我也没有半毛钱的瓜葛,在一个强调慎用死刑的年代,存在的死刑,变成了草根头上的屠刀,这真的不是一个好兆头,因为杀人偿命的逻辑并不牢不可破,奇妙的选择性无时不刻都在发生,这才是社会的阴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