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直都厌恶广场舞,不喜欢那些个曲子,也不喜欢那种舞蹈风格,但是也没觉得要灭掉这种老年娱乐形式,毕竟中国是一个差异巨大的国家,各个方面都是实际差距巨大。最近的新闻对于广场舞颇有点讨伐的味道,先是举例在美国引来警察,而国内也终于有了极端的处理方法,泼粪。
个人好静,即使如今跑步,也是一个人静静地跑,不想有伴,所以这种大分贝的玩法,一向敬而远之,不过在公园跑步的时候,就无处可躲了。好在她们是定点的,无论时间还是地点,都还是比较稳定的,即使我们撞在了一起,无非也就是跑过去,三两分钟的时间,声音就在视觉系统之外了。
我不喜欢,但是我多少还是理解,或者说是同情。跳广场舞的大妈们,大都是有闲没钱的人群,她们有娱乐的需求,也要健身,还有社交,包括心理需求,广场舞在一定程度满足了这些功能,而且在经济上的投入也还过得去,不会超过他们的承受力,但是在地点的选择上,真的是一个问题,免费的公共空间,在中国所有的城市里,都实在稀缺得很。前段时间看美国老电影《霹雳舞》,这电影曾经在八九十年代风靡中国,剧中的人们也就是在废弃的厂房仓库里面操练,教贫民窟的孩子们跳舞,缓解一些社会问题。现如今中国的城市都是大拆大建的模式,连民居都被狠狠拆掉,哪里会有多少废弃的厂房仓库?至于那些专门的歌舞厅,哪里可能是大妈们的去处?所以我在公园跑步,他们在公园鼓乐齐鸣,虽然破坏了公园的宁静,但是这个公共场所,大家还是体谅,各自谅解吧。
但是新闻里发生的事情则是另外一种情形,大妈们选择了小区里面,过于大的分贝数,影响了四邻。确实大家都是业主,都有使用小区空间的自由,但是自由从来就有边界,那个边界就是不可以妨碍别人。当邻居们提出影响到孩子学习,大妈居然会说让孩子换个房间学习,话说到这种程度,在我看来,被泼粪也就有点“咎由自取”了。
汉语一直也有自由这个词汇,不过现代意义的自由,与中国传统所谓的自由不是一码事,自由不是为所欲为,翻译家严复在翻译自由主义经典《论自由》一书的时候,永乐另外一个书名《群己界限论》,严复曾经留学英伦,这个书名翻译得非常精到,精确地诠释了自由的概念,那就是自由不是为所欲为,而是有边界的,而这个边界就是不能妨害别人。
翻译的自由,与中国传统意义的自由有着巨大的分歧,也造成国人对于自由的认知混乱,当然也包括对于自由主义的歪曲,学术上的定义并不重要,大众的认识起码在粗浅的层面上,可以做到一个简单的认识,西哲很简洁:自由即自律。